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基层群众更多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由镇纪委牵头,在全镇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6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通过采集、整合、比对2014年以来全镇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含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8个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数据信息,督促整改一批突出问题,纠正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为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实提供纪律保障、制度支撑,为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 监督检查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主责、分工负责。由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镇直有关单位结合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坚持信息共享、精准监督。强化大数据思维,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全面收集、管理、分析、运用数据信息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通过信息比对分析,提高发现、查处、整改问题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惠民政策规范、安全、高效落实。 (三)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既严格把握政策,又尊重实际,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分具体情形,合理分类处理。对为促进地方发展,解决突出矛盾,以及涉及面较广、金额很小的违规发放问题,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及时整改纠正;对因工作失误而违规的,酌情处理;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问题,严格依纪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着眼长远长效、有效管用,从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破除体制障碍,从源头上防控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责任分工 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厘清责任、落实责任,分工如下: (一)镇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责任。负责全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推动落实;组织开展数据信息采集、比对工作;督促各党支部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加强问题整改、制度完善、作风整顿。 (二)镇督查专班责任。组织专班对村(居)委会查否问题线索进行复核抽查。 (三)镇纪委责任。镇纪委负责数据比对、监督检查、违纪问题查处和追责问责等工作。镇纪委负责督促相关单位、村公开惠农政策及资金;协助镇党委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对所管干部违纪问题查处和追责问责等工作。 (四)镇直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责任。负责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政策宣传解读,问题综合分析,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以及系统内的追责问责等工作。 四、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于2016年6月初开始,8月底结束,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培训(6月初) 组织召开全镇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 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对8个方面惠民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比对核查(6月10号前) 镇直相关单位向镇纪委提供8个惠民政策项目的源数据和比对数据;镇纪委运用操作软件对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并组织力量,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镇督查专班组织力量,对各村(居)委会查否的问题线索进行复核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经抽查发现调查核实不认真负责、查处情况不如实上报等问题的,及时开展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6月30号前) 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分为整改纠正和查处问责两类,分别由镇党委、纪委进行处理。 对为促进地方发展、解决特定时期突出矛盾和现实困难而突破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镇党委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书面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对问题性质相同、涉及对象较多、个案金额较小的问题,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纠正。 对党员干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镇纪委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数据信息出现较多错误;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未按要求组织公开惠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造成负面影响;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等问题的,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7月上旬—8月下旬) 镇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总体工作情况以及整改落实、问题线索查处和追责问责情况形成专题报告经镇委签批后,上报县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支部按照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村会计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讲清楚、道明白。镇直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组织收集8个惠民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知晓政策。各村(居)委会要依托政务、村务公开平台,将8个方面惠民政策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三)加强督办检查。镇成立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台账、访农户等方式,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现场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搞形式的,要约谈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查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强数据报送。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数据填报要求及时、准确、完整上报镇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所需要上报的数据。各村(居)委会要安排专人负责上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将每一个问题线索查实的违纪违规情况或查否情况,及时上报镇纪委惠民政策监督检查网上统计系统。对于报送的各类数据信息,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及时、准确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