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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8-1-10 2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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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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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卡拉奇 于 2018-1-3 15:51 编辑
我们是国家基层卫生部门有人事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工作了二十多年。从2014年起为了实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提高职工基本工资及待遇。国家政策是好的,但是到了下面,却是我们除了档案里工资增加,单位却跟本没有增加工资,实际发放的工资远远低于档案工资!!最搞笑的是,现在要求我们交2014年10月到2017年1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却是按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来交,3年3个月每个人平均2万5千元,请问这合理吗?我们找单位,说是人社局核定,人社局说你们单位申报的工资就是这多,就要按这缴。问题是我们都拿不到多少工资,居然为空账买单,这应该吗? 我们无处申述,希望大家替我们出出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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