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特约记者 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7-8-3 08:11 |
---|
签到天数: 22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刘 勋
* v" y1 L7 V: u9 t0 X8 z2 q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通知要求,要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要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有关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1月3日《人民日报》)。 _) G2 e, `1 y$ G' d4 R
从不少职务犯罪领导干部的历程能够看出来,这些犯罪的领导干部身边大都围着一群商人,这些领导干部升迁到哪里,这些商人就跟着投资到哪里。这些商人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投资方式,不仅仅因为通过利益输送可以捞取不当利益,还因为与政府签订的合同常常因为领导人员的更替出现政府违约甚至毁约。有些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更换之后,新任领导为展示自己的精明能干,采取的最简单易行的方式就是推翻前任的施政蓝图,甚至不考虑更改施政蓝图是否科学、是否合理,反正就是不愿意将一张蓝图干到底,必须要彰显其个性化的想法,否则就感觉自己缺乏魄力、墨守陈规。改变施政蓝图就意味着政府与部分企业签订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这就导致某些企业不畏惧市场规律的优胜劣汰,不害怕法律政策的改变,反而只担心政府领导换人换届。* n; R$ s6 Q& \$ @$ u; F' K
“新官不理旧账”是政府不诚信守法的重灾区,长期损害政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根据合同法规定,企业与政府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受法律保护。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合同是法人之间的契约,并不是企业经营者与政府负责人的私人约定,即便政府负责人已经改变身份、不在其位,法人之间的合法契约也必须依法继续履行。
1 r6 e8 [ j8 q. [3 x/ ^ “新官不理旧账”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新任领导对于前任领导尤其是违法违纪的前任领导总有一种心结,那就是要超越前任。这其实就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完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管旧账是什么,统统无条件、无理由地不认。推倒重来、折腾干部群众,一些新任领导不深入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上任就急于烧三把火,追求形式大于内容,满足于“上级领导注意”,不在乎群众是否满意。
* j7 |2 v8 g9 }5 X “新官不理旧账”还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如果法律都无法保障企业与政府间合同的依法履行,这些企业经营者就会千方百计、挖空心思地寻求“领导支持”,不管商品、服务的质量如何,只要地方领导支持了,就能够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一些长期被不法商人围猎的地方政府领导,每到新的岗位,往往急于推行新政,通过不理旧账的方式安排布置关系密切的企业家投资,最终实现钱权交易。& u( F% D- }3 [
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强调不得因政府领导更替毁约、违约,就是要依法终结“新官不理旧账”的逆法治现象。纪检监察、离任审计、组织人事等监督部门应该重点关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狠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不正之风,严查贪污腐败行为,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u* D! }1 l5 Q8 Z5 j
$ D4 F% ^: r) P' A5 Z& c& l% l5 m5 f( z8 G$ R1 i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