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管理员 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昨天 09:35 |
---|
签到天数: 336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

楼主 |
发表于 2018-4-12 17: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八、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并按规定抄写诚信应考承诺并签名,凡未抄写或字迹不清晰者,其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