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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27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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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交叉巡回检察监督工作方案》的要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专项巡回检察组积极协助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组对曾都、广水两地强制医疗执行活动开展巡回检察。
检察组通过审查法院强制医疗裁判卷宗、查阅被强制医疗对象名册、有关法律文书、病历、诊断评估意见、会见、通信登记等材料,查看强制医疗场所、与强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交流谈话等方式,重点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机构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的交付执行、医疗、解除等活动进行检察,全面检察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规范,被强制医疗人是否得到妥善治疗、权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
针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对轻微违法情况当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对较为严重的违法情况,经调查核实后,将制发检察监督意见予以纠正。后续,我院将进一步强化与强制医疗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强制医疗执行活动中正确实施,维护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利,保障强制医疗执行活动依法进行,确保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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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较为常见的是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采取的强制戒毒措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三百零二条 【强制医疗的对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图文:刘 超、李佳芳、刘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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