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
主项 | 主项编码 | 子项 | 子项编码 | 办理材料 | 办理
时限 | 办理
环节 | 备注 | 设定依据 | 承办
科室/联系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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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00203600100Y | 1.单位参保登记 | 002036001001 |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
| 1天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
曾都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职工参保核定科
0722-3315929 | |
2.职工参保登记 | 002036001002 | 1.在职职工: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 1天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3.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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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002036001003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1天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2.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 曾都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居民参保核定科
0722-3315273 | |
4.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002036001004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1天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 八条、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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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职工参保核定科
0722-3315929
居民参保科
0722-3315273 | |
5.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002036001005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 1天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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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002036001006 | 1.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 1天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