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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破“堵点”全力化解“办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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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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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4-10-14 08: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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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日报全媒记者 林 超

      开栏语: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我市拿出“超常规”举措,上下贯通,压实责任,协同配合,持续用力,动真碰硬解决一批顽瘴痼疾,办
      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即日起,本报开设“为民办实事”专栏,报道各有关部门在集中整治中办理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敬请关注。
      “拿到‘红本本’心里踏实多了,感谢政府给我们解决了大难题。”9月20日,市民胡女士拿到了盼望已久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内心的感激和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连日来,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指导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同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曾都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法院拍卖用途与证载房屋用途不一致而导致的转移登记过户难问题,赢得市民胡女士的高度赞誉。
      原来,胡女士于2024年5月13日通过法拍程序取得了随州市某公司综合楼的一处房产,房产证载用途为办公,土地证用途为办公、营业、住宅。法院在拍卖时将该处房产中的一层某号标为商业用途,二至四层某号标为住宅用途进行了拍卖,但实际用途与原房产证证载的办公用途不一致,导致胡女士在缴纳相关税费时产生了异议。如果按照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缴纳土地出让金,一方面将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以及拍卖后续矛盾纠纷隐患,另一方面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办理成为一大难题。
      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响应,深入调查掌握相关情况。经查,该公司已经破产,法院对其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拍卖资金主要用于安置公司职工。原公司主管部门商业集团公司向曾都区政府提出书面请示,建议按照房产的实际用途进行办理,即一层为商业,二、三、四层为住宅。
      曾都区政府转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研究,通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并形成办理意见后,建议法院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明确房产的实际用途,并得到法院积极支持;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引导胡女士按照实际用途缴纳出让金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很快,胡女士成功拿到了不动产登记证书。
      据了解,自深入开展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梳理涉及不动产“登记难”的问题线索,聚焦堵点、难点问题,开展全方位、拉网式自查自纠。同时,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开发布公告,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不成事”问题反映窗口设立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针对摸排出的问题,该局按照“一宗一策”原则,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解决路径和举措、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全力化解“办证难”。9月份以来,该局已成功化解12个问题项目,涉及房屋套数221套,帮助1000余名群众解决了“心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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