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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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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5-28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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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24-11-28 14: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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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静心若雪 于 2024-11-28 14:53 编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注意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
    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时,请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明确约定,不留空白;确保正式合同与口头协议一致,避免“阴阳”手法。
    尤其要格外留意一些
    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

    对于“霸王”条款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等主张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
    还是转正之后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是否
    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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