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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南风过境 于 2018-7-19 06:35 编辑
“随县殷店镇东岳庙村委会将居住危房的贫困户杨某作为脱贫对象提前脱贫,淮河镇铜桥畈村贫困户魏某家庭收入虽达到脱贫标准,但住房和饮水未达到脱贫要求……”日前,随县通报4起精准扶贫工作中被村干部“虚假脱贫”的典型案例,7名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分。
前期,在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大会战中,该县抽调县镇两级纪委干部成立28个督查组,实行异地交叉督查,仔细查找5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00个县级贫困村在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虚假脱贫”等突出问题。
是否脱贫,贫困户最有发言权。“政府贷款帮我家发展产业,2017年收入达到7万多元,现在我家盖了新房子,用上了自来水,偿还了给家人治病欠下的债务,今年我家主动要求脱贫。”在督查中,该县高城镇梅子沟村五组贫困户李某向督查组成员讲述自家脱贫的经过。
是否真脱贫,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我们通过查阅已经脱贫困难户档案,再到实地走访脱贫群众,发现少数脱贫户‘被脱贫’了,这些‘被脱贫’困难户住房、饮水等问题还未解决,不符合‘一有二不愁三保障’要求,存在‘精准退出’失实问题。”该县扶贫专项整治第8督查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督查过程中,该县28个督查小组共发现“虚假脱贫”等问题线索74件,立案调查21人。
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今年将以质效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严肃查处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等行为,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来源:湖北省纪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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