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管理员 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6-5-21 13:55 |
---|
签到天数: 60 天 [LV.6]常住居民II
|
楼主 |
发表于 2018-7-25 21: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孤舟独钓:关于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问题:小区地下停车位分规划地下停车位和地下人防工程两个部分。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规划地下停车位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建设开发单位不得出售。关于人防工程(车位)相关的具体政策,建议向民防部门咨询。
$ v0 _# A* S, N) ^' v关于老旧小区办证遗留问题:据2016年3月统计,中心城区未办证小区27个,涉及户数11465户。老旧小区办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超规划建设未竣工验收。一些开发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私自改变规划,房屋长高长胖,加高地下室、车库、架空层,甚至加层,有的利用房屋之间的空地违规“种房”等,这些项目大多已建设完毕且交付使用,但规划验收未到位。二是少数开发企业在房屋销售过程中代收办证费用,由于建设资金问题,办证费用被挪用,导致后期办证无资金。
Z1 U4 a; A. p `5 g) h, y 为解决老旧小区办证遗留问题,市政府建立了城区商品房权属登记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城区商品房权属登记联席会议要求,对未进入办证程序的小区,实行部门分工牵头负责,对12个未进入办证程序的“问题小区”进行了任务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列出了工作安排表,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办公室跟踪督办。截止目前,我们先后启动15个小区的办证工作。15个小区应办证户数8840户,已办证4290户,占比48.53%。0 A$ ^% ~* O+ v% u: p$ [3 F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三大措施加快解决老旧小区遗留办证问题:一是对不配合办证的企业,不审批新项目,开发资质仅用于处理遗留问题,项目结束后注销企业资质;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对失联的企业请司法部门介入调查。二是在资金筹集环节上,督促开发商积极筹集办证资金。对挪用、涉嫌诈骗办证资金的开发商,购房者个人或集体可依法起诉,依法维权,公安、司法机关也会同时介入,查封冻结开发商资产,立案侦查。三是对超规划建设的部分,将由规划部门牵头,住建、消防、园林等部门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住建部门核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证》。: t- b6 [: e2 a% P4 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