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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论坛讯(通讯员张萍、彭俊轩)近日,由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某、陈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五年,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彭某纠集或伙同同伙,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已达到扰乱和破坏社会治安及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的程度,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彭某的行为属恶势力犯罪。判决对起诉的事实及罪名全部予以认定,其中,被告人彭某于2011年11月23日邀约陈某、江某等人手持钢管等凶器,与吴某邀约的邓某、赵某等十余人手持“关公刀”、钢管等凶器,在随州市博物馆路口相互持械聚众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被告人彭某、陈某、江某、邓某的头部均被砍伤,彭某、陈某的伤情经鉴定均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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