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湖北省商务厅、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湖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依规开展湖北消费券省内发放及使用工作的公告》,将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工作,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依法依规开展湖北消费券省内发放及使用。 消费券套现?严查! 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 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 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 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湖北消费券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变相加价?取消资格! 参与消费券活动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湖北消费券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名单。 这三个电话都可举报 活动期间,如遇消费券使用、消费纠纷投诉,或发现有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映: 湖北消费券使用咨询电话:027-85573228 消费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套现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 据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第三轮还有三批次即将发放 计划发放时间分别是 11月11日、18日、25日 第四轮“双十二”档 定于12月11日一批次发放 来源:湖北省商务厅 编辑:叶凤 校对: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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