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返回平安随州
发新帖 回复
查看: 17852|回复: 0
收起左侧

[公告公示] 随州市公安局关于对 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实行奖励的通告

[复制链接]
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2-22 09:50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3-7-18 09: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加入随论(请注册中文用户名)

    x
    随州市公安局关于对
    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实行奖励的通告
    * I% Z& D( T; h* D) x6 ~4 v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2023年底,随州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雷火2023”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为切实维护全市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随州市公安局决定实行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强收保护费、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行搬运和街霸、市霸、行霸、地霸、村霸等“四强五霸”违法犯罪线索;

    (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涉黄赌毒、涉枪涉爆、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生态环境、食品药品领域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侵害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利益,危害学校师生安全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非法提供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涉及民生领域的黑客攻击破坏、“网络水军”滋事敲诈引流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地下钱庄、侵犯知识产权、非法集资等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七)歌舞厅、KTV、酒吧、网吧、棋牌室、洗浴、足疗、按摩、宾馆酒店、出租房屋、废旧物品收购等场所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八)车站广场、集贸市场、夜市摊点等公共区域治安秩序混乱的;

    (九)公安机关通缉在逃逃犯。

    二、举报途径

    电话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当面举报:到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举报。

    三、举报人的保护

    公安机关和办理人员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者相关信息的,一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奖励方式

    对举报问题线索查证属实的,根据作用价值和效果,按照“属地管理” 、“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案件主办地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对重大刑事案件采用“一事一议”予以奖励。

    五、奖励原则

    (一)举报奖励原则上为实名举报。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通知举报人并给予奖励。

    (二)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三)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举报进行奖励,资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随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 h, {8 X! Q  o1 p

    随州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4日
    4 Z. N  \( V1 f4 v( a* b+ d2 u! S6 ?
    返回平安随州
    发新帖 回复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随论(请注册中文用户名)

    本版积分规则

    公司简介 |  公司动态 |  广告合作  |  产品服务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