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曾都区检察院对一起街边盗窃案提起公诉,被告人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查,被告人魏某有盗窃前科,2016年9月,他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出狱后,魏某伙同杨某、余某“重操旧业”,在随州市解放路段附近寻找扒窃目标,由杨某、余某打掩护,魏某顺利将被害人上衣口袋内的一部手机盗走。
2018年3月,派出所民警在街边巡逻时发现魏某形迹可疑,遂上前对其进行现场盘查,并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魏某交代了犯罪事实,出狱一年后再度被抓。
曾都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检方提示:外出时,不把手机或钱包放在裤子后面的口袋或外套里,以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来源:曾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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