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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论超版 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7-9-3 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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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5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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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确定三十年时间,是同我们实现强国目标的时间点相契合的。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我们再研究新的土地政策。我们党的土地政策是长期稳定的。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生活最基本的保障,“再延长三十年”的承诺对亿万农民来说,无疑是一颗“定心丸”。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 张红宇认为,1978年开始有土地承包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最初提出15年不变;1993年又开始进入了第二轮承包,提出30年不变。30年加15年不变,等于45年,现在又提出再延长30年,实际上是75年。这个期限给农民、承包农户一个获得财产的机会,让经营者获得一个有效利用资源发展生产、发展现代农业、满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契机。
苏州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学副教授徐文华:“再延长30年,(这)意味着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长期不变,对稳定农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有长期意义。”大多数农民盼望政策稳定,不希望政策多变,中央作出这个决策也是适应了农民的需求。
华中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系教授陈银蓉:农民在外出务工但没有稳定收入的前提下,耕地是他们最后的生存保障,农民可以续期承包土地,更通俗地说,即确保了农民进城务工没有后顾之忧。这一点报告给予出了明确信息,这也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理念不谋而合。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中央再次强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并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有利于保障农民权益,同时促进农村土地市场有序流转,给农业投资者进一步吃定心丸。农业投资周期长、回报慢,此前对第二轮土地承包2028到期后怎么办不明确,有些农业企业不敢轻易加大对投资,现在应该没有担忧了。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 张红宇: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提出这个政策时,获得了长时间的热烈掌声,这足以说明它反映了亿万农民的心声。
事实上,一些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他们承包流转土地时,一方面舍得投入,另一方面还略有担忧:投入的这几十万在承包期限内,或者说在经营期限内,能不能收回投资成本?习近平总书记讲到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就回应了部分新型经营主体的担忧。
事实上,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当“延长30年”成为定局之前,关于土地承包权的担忧几未间断,最常见的诟病是有的农村“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进而造成“有人无地种”“有地无人种”的局面。部分地区探索的破局之道是,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进行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
随着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的信心也被提振起来。华中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系教授陈银蓉感到高兴:农民对土地产权有了明确的预期,有助于形成农村土地市场。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对土地价值的认识更高,那么,他们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的回报往往更高。对于农业企业来说,他们也会更放心大胆地与农民交易。
张军也认为,种田大户或农业企业需要土地的时候,可以与农民签订合同,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承包土地、集中生产,从而可以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他在调研中还发现一个现象:在一些地方,农民最主要的收入并不是农业收入,“在家庭总收入有的占比很低,大概不到10%”,绝大部分农民是把土地流转出去,“他们主要的收入是打工或者其他经营的收入”。
还有一种模式,则是农业企业在农村发展园林业,当地农民把土地租给企业,再到企业打工,“真正承包土地的多是合作社、公司等外部资本”。
从宏观角度来说,这些现有的经营模式,也更需要“延长30年”的政策作为“定心丸”。一些受访学者也认为,当土地流转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中国的农业企业化程度也就提高了,大量土地进入农业企业、种田大户,大多数土地因而得到集约化经营。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 张红宇:小农在新型经营主体的培养过程中千万不能落下。
中国有2.6亿农户,其中有2.3亿叫承包农户,还有3000万叫林农、牧民、渔民。他叫农民,但是他并不承包土地。
小农要发展,千万不能让普通的农民被落下,成为现代农业的弱者。要让他们有获得感。把数以亿计的普通农户保护好,维护好他们的权益和生产能力,对国家的粮食安全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
(来源:21世纪 中国之声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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