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许多小朋友一样,那时都会有几个死党,而且是一个塆子的。很不幸,那时,我们都过早地涉及到万恶的“坑蒙拐骗偷”! 坑,即坑所有之能坑。记得我们在老师的椅子上放过“洋辣子”;用弹弓打过放学路上的同学;用“毒药”毒过奶奶的大狗;用鞭炮炸过牧归的水牛......总之,我觉得我们还不够坑,或者说坑得不专业,因为那个年代,毕竟范围太小,工具太少,走的都是些野路子...... 蒙,当然是蒙老师。请原谅我此时想用一个不好的表情!鉴于本人现在也为人师,不便与此大肆炫耀当年之诸多壮举,此处省略若干字! 拐,应该就是别人眼中的“拐蛋”。至于如何“拐”,我们也说不清,因为我们觉得自己“不拐”,很正常,很威风,很得劲!但最后听母亲说,别人警告过母亲:“你的孩子再不管啊,以后可不好收拾啰!”以后?什么以后,没什么以后,以后就是我现在的样子...... 骗,无非就是骗父母了,别人你也骗不着。没办法,奇幻的天空总是神出鬼没,而幼小的心灵又总渴望风平浪静...... 偷,一个很扎眼的字,但那时的我们却做的那么顺其自然。偷父母的钱,一分,两分,五分,两毛就相当高兴了,如获至宝。我们很少把来之不易的钱用来买吃的,一般都用在“刀刃上”——买电光炮或玩具的零件。最后父母那儿不好得手了,我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偷商店!这可是门技术活,我们得精心筹划。首先商量偷哪家的,最后决定偷郑老头的,因为他屋子光线不好,适合“偷”这种氛围,再个即使被发现了,他应该跑不过我们;然后是分工,“死党”不敢下手,他说他肯定会哆嗦!“那你就放风吧!”。最终我们得手了,偷了两盒电光炮,其实我也哆嗦,被小鹿撞过!毕竟,不是惯犯!然而,我们的手法并不完美,郑老头只不过是装没看见!这是若干年后母亲告诉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