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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之声] 要求将我祖传房产恢复原状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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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11 11:30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9-1-23 07: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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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宁宁 于 2019-1-24 16:21 编辑

    要求将我祖传房产恢复原状的申请

    申请人:杨红焰,男,汉族,1960年6月30日出生,系已故申贤贞的孙子,住随州市工商银行住宿区,电话:13908662259。

    申请要求:
    1、依法恢复非法拆除的我祖传房产451m2
    2、赔偿经济损失
    3、向申请人赔礼道歉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祖母申贤贞于1996年去世,在去世之前继承了祖传遗产房屋,位于广水市马坪镇下街(柳林社区),并于1986年12月取得了土地使用权,按权属证上登记的使用面积为469m2,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451m2,在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前后一直被村委会、镇政府租用(借用)用于公益福利院等使用,但在2018年12月20日被申请人镇安委会镇人民政府突然向柳林社区(马坪镇柳林社区)下达了所谓的《关于责令限期拆除梅林会馆》的通知(见复印件),认定我祖传的房屋“已成危房”,限期在“本月31日拆除”。此通知被申请人通过其他人转给申请人后,申请人于2019年元月16日上午9时赶到现场时正在拆除,只剩一面山墙,在申请人大声阻止下才停止拆除。申请人见状非常气愤,质问现场有无领导负责,都无人应答,后来才知道现场有社区的人员在看场子。对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违法和程序违法。因为:
    第一、被申请人没有认定申请人祖传房屋为危房的执法主体资格,而且申请人祖传的房屋不属危房。
    第二、被申请人没有强制执行所谓危房的执法主体资格。法律没有赋予被申请人有强拆的权利,同时被申请人更没有取得上级政府的授权。
    第三、被申请人认定所谓的“梅林会馆”财产对象错误及送达《关于责令限期拆除梅林会馆的通知》主体错误。所谓的“梅林会馆”按照依法登记的财产为申请人祖传遗产,但被申请人认定为:“梅林会馆”的财产。所以,被申请人基于上述错误的认定,将“拆除”通知送到柳林社区,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上述的行政行为内容违法和程序违法。
    第四、被申请人,还有一个行政行为违法的内容就是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并导致申请人的财产已受到实际损失。
    第五、该“拆除通知”程序严重违法,剥夺了申请人复议权并且在送达前,没有告知书,也没有举行听证。按照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申请人作为行政机关在送达“拆除通知”前,应当送达告知书及举行听证,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在所谓的“拆除通知”中还应当告知或注明财产所有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复议权及复议期限。所以被申请人做出的行政行为程序严重违法。
    综上,申请人针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存在严重内容违法和程序违法的违法性,特向被申请人提出要求将财产恢复原状的申请,请被申请人予以答复,如被申请人不予答复,就属行政不作为,申请人只有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向上级人大、纪检监察机关、巡视组,新闻媒体等投诉或申请复议,只到解决为止。

    申请人:杨红焰
    2019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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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3 09: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马坪镇领导出来解释一下哟!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3 09: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先走法律程序,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3 10: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86年取得产权,至少30多年的房子了,以80年代的建筑水平,说你危房应该没有夸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3-25 16:41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9-1-23 10: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很复杂呀!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4-7-5 11:53
  • 签到天数: 189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9-1-23 10: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完毕。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11-16 16:5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1-23 10: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白了还是想多要钱。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22 16:32
  • 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9-1-23 11: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租用(借用)用于公益福利院等使用//现在社会不能做好人了,支持走法律途径。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5-10 15:03
  • 签到天数: 5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9-1-23 11: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静等官方回复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3 12:00: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极限 发表于 2019-1-23 10:30
    86年取得产权,至少30多年的房子了,以80年代的建筑水平,说你危房应该没有夸张 ...

    私人的房子不能拆吧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3-9 13:4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1-23 12: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涢水流深 于 2019-1-23 12:43 编辑

    随着农村人口逐渐的向城市迁移,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延续,农村祖传的老屋权属纠纷会越来越多,国家对此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来规范。
    首先得捋清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谁,土地的使用性质是什么样的。
    房屋所有权,先从土地使用权证来断定所有权是最合法的,其次从房屋租赁过程收取租金的连续性上来认定。
    按照国家针对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集体用地,房产权人已故的话,如果集体内没有其合法继承人,则房屋不再允许翻新,等到房屋年久倒塌后,土地收归集体所有。如果本集体内有其合法继承人,则需要变更产权所有人,并由继承人交一定的房产继承税费,并可以依法申请对继承房屋进行翻修修缮。
    楼主作为房屋产权人的孙子,需要提供房产继承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你的祖母的所有子女子孙出具的房产由你单独继承的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对该房屋行使管理权和受益权。或者这么多年来,一直是由你来收该房屋的出租租金的话,也可以认定该房屋实际继承人管理人就是你。
    把以上的房屋所有权继承权都理顺后,你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自己的主张了,镇政府不能乱用职权去拆除一个有房主的房子,更不能无视产权证去拆除一个合法的私人建筑,国家法律在保护私人产权态度上是清晰坚决的,保护每个公民的私人财产不受任何权力侵犯是宪法的责任,这符合全社会每个人的利益。
    房屋已经拆除大半,你提出的要求被申请人恢复房屋原状是不可能的了,如果法院支持你的主张,由被申请人按同等面积原地建设或双方协商经济赔偿是可行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3-9 13:4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1-23 12: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极限 发表于 2019-1-23 10:30
    86年取得产权,至少30多年的房子了,以80年代的建筑水平,说你危房应该没有夸张 ...

    再危险的危房,也属于个人财产,任何人和单位都无权单方面去断定和拆除。必须理清其产权关系消除一切矛盾后再妥善处理。如果随意处置则会出现楼主反映的情况。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3-21 08:21
  • 签到天数: 20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9-1-23 14: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没人管 建议上访。  执法不懂法,阔怕!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18 16:11
  • 签到天数: 68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9-1-23 14: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顶一下,帖子写的很专业
  • TA的每日心情

    2014-3-31 15:5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9-1-23 14: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极限 发表于 2019-1-23 10:30
    86年取得产权,至少30多年的房子了,以80年代的建筑水平,说你危房应该没有夸张 ...

    我爷爷的房子到现在100多年了还是好的,以大清光绪年间的建筑水平,一间房子一个月还能租将近一千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3 14: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祖传遗产房屋被毁,还应主张精神损失费,切断了楼主怀念亲人的渠道。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9-1-23 16: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走法律程序的路漫长而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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