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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新闻] 曾都检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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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9-11-13 16: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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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论坛讯  近日,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评议会,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对陈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刘某涉嫌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了监督评议。
        案一:陈某涉嫌故意伤害案
        2019年3月30日上午,黄某到犯罪嫌疑人陈某经营的酱香饼店铺买饼子时,因饼子温度问题与陈某妻子发生口角。期间,陈某将黄某推倒在地,致其右侧股骨转子间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支付赔偿款,黄某对陈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案二:刘某涉嫌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17年10月至今,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其经营的水产品店收购野生动物,销售到武汉、枣阳等地获利。2019年6月12日,随州市森林公安局曾都区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后,从刘某处查获猪獾、狗獾等野生动物,其中2只鸳鸯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后犯罪嫌疑人刘某主动到案,并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违法所得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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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
        在听取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拟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介绍后,人民监督员分别从嫌疑人犯罪情节、到案经过、悔罪表现、是否具备从轻处罚的理由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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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监督员了解案情
        最后,2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本院对上述两案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同时,针对案例二,人民监督员建议,检察机关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生态文明理念,唤醒公众环保意识。
        曾都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力争每一件案件都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下一步,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的积极作用,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不起诉案件监督评议会。

    文字:汪玲玲
    图片:许立亮
    编辑:刘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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