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熊腾飞)连日来,随县城管执法局强化多项措施,大力宣传“禁鞭”工作。 按照《随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随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随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随县城管执法局要求全体职工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朋友圈,广泛发布随县“禁鞭”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组织执法人员上门动员城区各显示屏商户滚动播放相关标语;组织执法人员上门与临街商户逐一签订“禁鞭”承诺书和发放告知信;在城区广场、公园、游园等区域张贴“禁鞭”通告和“禁鞭”宣传广告;执法车辆不间断播放“禁鞭”录音,让广大居民知晓“禁鞭”时间、范围、种类、有关处罚规定和举报电话,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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