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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云起风生 于 2020-2-11 15:30 编辑
随州论坛讯 2月10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拒不配合疫情管控,殴打防疫工作人员的犯罪嫌疑人凡某某批准逮捕。
2月9日下午,曾都区南郊办事处红山头村村民凡某某未戴口罩驾驶电动车私自外出,防疫执勤的村干部对其进行劝阻并询问其不戴口罩及私自外出的原因,凡某某不听劝阻,并对村干部进行殴打,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曾都区检察院获悉该案情况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详细了解案情,并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海坤与公安机关沟通案情
2月10日下午,曾都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请曾都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凡某某,曾都区检察院于当日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凡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下一步,曾都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格依照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法律规定,以法之利器筑牢疫情防线,打赢这场人民战“疫”。(通讯员王文博 刘兰婷 编辑闻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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