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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7-9-18 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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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99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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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城管执法历程
毛随兵
改革开放初期,人们的思想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市场经济为新生事物,很少有人涉足市场,只有极少数无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主要经营副食及小百货,由于是小本经营,大多数个体户以街为市占道经营。1983年,为规范管理个体户摆摊设点,随州市政府由工商、公安、城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城市管理委员会(临时机构),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当时全国的城市管理即没有统一的制服更没有城管法规,各地自行制定城市市容管理规定,履行城市管理职能,根本谈不上依法行政。临时聘用的城管人员没有经过执法培训,更没有执法资格,他们随心所欲的没收占道经营物品,暂扣物品损坏、丢失概不负责,老百姓有冤无处伸,严重影响政府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
1990年,根据建设部相关规定,市政府批准城市管理实行归口管理,成立城管监察大队,下设三个中队,负责城市市容、规划、市政管理。成立之初的城管监察大队在市民眼里是负面形象,认为城管队员就是欺负弱势群体,不让养家糊口的市民摆摊设点,影响了他们的生存。有人编打油诗讽刺城管工作:“白天上街排排队,晚上上街当土匪。现在的监察队,不如城管会”。可想而知,当时城市管理工作的艰辛。90年代城管监察大队管理方式较为粗放,城管队员与被管理者之间矛盾纠纷不断,经常发生暴力抗法,被管理的个体户有很大的怨言。1992年8月,国务院发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管部门终于有了有了管理法规,城管队伍统一着装,城市管理步入规范化管理。199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法律程序,依法行政有了法律依据,城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城管执法依法行政从此展开。
2003年10月,市政府为加强城市管理成立城市管理局,将城市管理局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城市管理局下设4个单位,即城管监察支队、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管理处、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处,理顺了管理体制,建设系统综合执法体系初步形成。这种管理体制在一定范围内相对集中了城市建设管理体系,将过去由工商部门管理的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权,归口到城市管理部门,理顺了管理职责。城市管理局的成立,顺应了社会发展趋势。城管人员的工作热情高涨,城市管理力度得到增强,市容市貌达到历史最好时期。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民对市容市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适应现代城市管理需要,市政府改革城管体制,2005年7月,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正式成立,由城市管理提升到城管执法,注重培养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法规履行职责。城管执法重心下移,采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模式,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和各分局长在曾都区及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兼职,形成市、区一体管理格局。新的城管体制,激活了城市管理机制。城市管理不再是单打独斗,曾都区各街道办事处的参与,使城市管理延伸到小街小巷、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各个角落,城市管理在中心城区实现全覆盖。
经过5年的发展,城市面积大幅度拓展,原有城管机构的管理力量显得有些薄弱,为整合执法力量,2010年,城市管理执法局机构进行调整,成立一、二、三分局和规划分局,重新整合了城管队伍。这段时期,是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的高发期,为打击违法“种房”,城管执法局调集精兵强将组建规划分局,以高压态势遏制违法“种房”,坚持“逢违必拆”的方针,维护了《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保障了城市规划建设的顺利实施。
2013年,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城市管理进入智慧城市管理时代。通过视频监控——信息员采集上报信息——及时派遣任务——反馈任务完成情况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率。
2016年,城管综合执法局再次改革,成立市容环境卫生局、城区分局、高新区分局、规划分局等9个二级单位,工作职责更加细化,管理权限更加清晰。
2019年,根据机构改革的方案,成立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城管市容管理执法人员下沉到曾都区各街道办事处,与其他部门下沉执法人员组成街道办综合执法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的综合执法。
2024年,全省推动机构改革。城管执法委撤销规划执法大队和渣土大队,工作职能移交到曾都区和高新区。执法人员分别划转到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曾都区、高新区所属执法部门。至此,市级城管综合执法职责全部移交到区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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