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位外地司机及亲属专程来到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服务大厅,送来一块印有“一心为民,为民服务”的锦匾,表达对大队执法人员的感谢之情,彰显了随县交通运输执法者“不忘初心,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
2月17日凌晨,外省籍驾驶员田某驾驶货运车辆行经316国道随县万福店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燃油泄露污染路面,本人也在此次事故中受轻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田某负此次事故的全责。2月19日,随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接到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案情通报后,在后续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田某配偶肝脏进行了切除手术,家中尚有残疾老人需赡养,家庭经济负担特别大。
秉持“执法有力度,更要有温度”的理念,执法大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因田某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在后续能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且本人经济十分困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轻微不罚,首违免处”的原则,作出了对田某免于处罚的决定。这一人性化执法举措既维护了法律权威、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又体现了柔性执法温情。
2月20日,田某及其亲属一行来到该大队执法服务大厅,特地送来了一块锦匾,于是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田某握住执法人员的手,激动地说道:“在我最困难的时刻,我感受到了来自异乡的温暖,这份执法的温情让我重新找回了生活的信心。”。
一块锦匾,不仅充分体现了交通执法部门与运输从业者之间良好的鱼水关系,更是对该大队践行“631工作法”(60%服务、30%管理、10%执法)的高度肯定。(供稿通讯员:郝君、余燕、鲁丽)
|
|